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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法治研究动态

中国-东盟法治研究动态【2023年第1期】

2023-03-15

中国法学会 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 2023313






2023年第1期)



专题一:自贸区建设

时事要闻

商务部:今年全面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2日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王受文在会上表示,今年全面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我们希望打造数字经济、绿色经济这些新亮点,使这个协定与时俱进,更加现代化。今年2月已经和厄瓜多尔完成自贸协定,争取今年正式签署生效。我们力争今年完成和尼加拉瓜的自贸协定谈判。我们继续推进与海合会、以色列这些国家的自贸协定谈判,争取取得更大进步。我们和秘鲁、韩国、新加坡有一些自贸协定的升级谈判,也争取取得好成效。王受文还表示,我们将继续推进加入CPTPPDEPA的进程。在CPTPP方面,国内的自贸试验区要对照CPTPP的高标准来深化国内相关领域改革,我们将主动对照CPTPP的规则,深化国内相关领域改革。在DEPA方面,我们作了一系列安排,有具体的部级谈判、司局级谈判安排,争取中国在加入DEPA协定上迈出实质性步伐。在APEC层面,继续推动亚太自贸区建设,为区域发展作出新努力,与各方共同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年3月2日

http://www.chinanews.com.cn/cj/2023/03-02/9963764.shtml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中国与东盟成员国不断提升经贸合作水平

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2月份,中国与东盟贸易同比增长了9.6%,在中国对外贸易和区域贸易中继续成为亮点。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主席许宁宁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中国与东盟成员国不断增进睦邻友好关系、提升经贸合作水平,使得近三年来中国与东盟互为最大贸易伙伴。许宁宁介绍道,今年1月,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70.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7%,占同期总额的22.5%,较上年同期上升2个百分点,主要投向国前三位都是东盟国家,即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他就中国与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的经贸合作发展做了简要分析。许宁宁指出,中国与东盟成员国经贸合作水平的不断提升,促进了双方关系的巩固发展,助力了区域各国经济增长、区域经济一体化乃至全球经济增长。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3日

http://www.chinanews.com.cn/cj/2023/03-13/9970782.shtml

学术通讯

《中国特色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国际法问题》

摘要: 中国特色自由贸易试验区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为基础,已发展为包括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投资、金融和产业发展的综合性经贸试验区,承担着率先试验在国内履行中国已经或将要加入的国际经贸类公约、条约或协定下有关义务的任务,因而涉及许多国际经贸法律问题。为了健全中国特色自由贸易区法律制度,应统筹所涉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进一步深入研究相关国际法问题,尤其是一系列相关国际公约、条约或协定的国内履约问题,并有必要制定《自由经贸区法》和建立相应的执法机制。

作者:张乃根

复旦大学特聘教授、法学院国际法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

来源:《国际商务研究》2023年第1期

RCEP下中国对东盟跨境电商出口问题与对策》

摘要:RCEP的签订,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电子商务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愈发完善的电子商务环境使RCEP签署国之间形成了全新的贸易往来局面,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合作关系日益紧密,提升了东盟各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本文对RCEP下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针对两者之间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对如何有效解决问题的对策进行了探讨,以期对中国与东盟之间跨境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作者:谷苗苗

广西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来源:《中国商论》2023年第2



专题二:“澜湄”合作

时事要闻

互联互通、绿色、共享等成为2022年澜湄合作关键词

3月1日,在即将迎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简称“澜湄合作”)启动7周年之际,澜湄合作2022年度十大新闻发布活动在云南省丽江市举行。“互联互通”“绿色”“共享”等成为十大新闻中的关键词。澜湄合作是中国与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共同发起和建设的新型次区域合作机制。在当日的发布活动上,《六国高层往来密切,澜湄合作开启新的“金色五年”》《互联互通扎实推进,中老铁路效应显现》《绿色澜湄共享红利,水资源合作持续推进》《增进民生福祉,共建共享幸福家园》等入选澜湄合作2022年度十大新闻。中国外交部亚洲司参赞左文星线上致辞表示,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同饮一江水,命运紧相连。缅甸驻华大使馆公使衔参赞杜欣玛泰线上致辞称,本次发布的十大新闻总结和表达了2022年澜湄六国在各领域的合作成果,非常有意义。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彭斌线上致辞表示,云南省与湄公河国家山水相连、人文相亲,是中国参与澜湄合作的前沿省份。当日,来自云南大学、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高校与机构的专家学者,围绕“为共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注入新活力”展开专题研讨。来自澜湄六国的青年以“青年如何为澜湄合作贡献年轻力量”为主题展开交流对话。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日

https://www.chinanews.com/gn/2023/03-01/9963156.shtml

帕松列龙庄勐建议:推动澜湄流域人民相知相亲

3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帕松列龙庄勐提交提案,建议在中国巴利语系高级佛学院设立澜湄交流机构,通过开展佛教文化交往,促进各国民众对于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认同感。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23年3月5日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59499152264695965&wfr=spider&for=pc

学术通讯

《河流法律人格在澜湄合作跨界水资源治理中的适用》

摘要: 赋予河流法律人格主 要来源于民法的法律人格理论、环境伦理学的生态中心主义以及监护制度中的国家亲权理论。目前国际上已经有多个相关实践,其中以新西兰所创设的河流治理模式最为完善。河流法律人格同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在内涵上有着一致性,这也使得河流法律人格具备广泛适用的可能。水资源治理是澜湄合作优先领域之一,河流法律人格有利于平衡沿岸国在水资源治理上的冲突,通过承认并保护流域各国文化传统的多样性、赋予澜湄合作机制以法律人 格、扩大参与治理的主体、明确河流的核心利益和人类的义务,可以为澜湄合作水资源治理提供更为坚实的法律保障。

作者:张超

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来源:《外交评论》2023年第1期

《澜湄国家用益物权制度述评》

摘要: 中国与澜湄五国以河为纽带,命运共相连。财产法是国家调整社会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用益物权制度与一国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生活唇齿相依。用益物权制度是研究澜湄各国财产法、探索社会风貌及开展贸易投资的最直接法律渊源。通过梳理澜湄国家的用益物权类型,厘清其与土地法的关系,认为澜湄国家在构建用益物权类型与土地法的内容设计上应实行统分结合的立法体制,公示方法因势而定,在体现社会保障与鼓励外商投资上,更应有所为,以维护资源配置与土地开发利用的合理平衡,发展国家经济,增进人民福祉。

作者:鲍家志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

来源:《河北法学》2023年第3



专题三:陆海新通道

时事要闻

西部陆海新通道发展势头强劲

数据显示,2023年前两个月,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班列运输货物12万标箱,同比增长11.2%,西南地区货物借新通道“走出去”效果明显。2023年,西部陆海新通道作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铁海联运枢纽站,到发货物增长明显。随着全国经济的稳步复苏,西部陆海新通道已经不仅是串联起西南地区的物流大通道,更是一条通江达海、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经济大通道。作为我国最具发展潜力的区域之一,西部地区一直在努力突破发展瓶颈。随着西部地区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新通道运行线路不断增加、运输能力稳定攀升、合作“朋友圈”不断扩大,新通道必将加速我国与东盟国家贸易的日益“升温”,为沿线企业和民众带来更多发展红利。

来源:中国日报网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5日

http://cn.chinadaily.com.cn/a/202303/15/WS64118c93a3102ada8b233c01.html?ivk_sa=1023197a

杨静华委员:加快补齐西部陆海新通道基础设施短板

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强调“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进广西区委会主委杨静华表示,加快补齐西部陆海新通道基础设施短板,不仅有助于深化陆海双向开放,促进西部各省协同互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还有助于西部地区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新的作为。为此,杨静华建议,加快推进经南宁、河内至中南半岛的泛亚铁路东线建设,支持南深高铁玉林至深圳段、柳州经梧州至广州铁路、南宁经桂林至衡阳高铁、云桂沿边铁路等项目建设,研究建设怀化至桂林铁路、双层集装箱铁路通道项目。此外,杨静华还建议加大对广西北部湾国际门户港的支持力度,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试点,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在矿产品检验、保税、混配矿、国际交易结算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打造北部湾有色金属集散中心。

来源:人民政协网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6日

http://www.rmzxb.com.cn/c/2023-03-16/3315168.shtml

学术通讯

《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背景下中国川渝地区—东盟地区贸易现状探析》

摘要:作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主要辐射区域,中国川渝地区和东盟地区的贸易在通道的运行下得到了极大的推动。在双方经济发展态势良好、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进出口贸易进一步融合和各方政策的支持下,中国川渝地区-东盟地区贸易持续稳健发展,贸易规模逐年扩大,东盟地区日渐发展为中国川渝地区最主要的贸易伙伴,拥有极大贸易发展潜力和空间。中国川渝地区应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利用好RCEP协定等政策机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通道建设,推动双边贸易更好更快发展。

作者:徐英婕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办公室

来源:《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23年第1期

(声明:以上摘编仅供学术研究交流,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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